驻阿尔及利亚使馆经商参处提醒国内商户注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发布日期:2015-12-21 浏览次数:2710次
近期我处连续接待了多批国内来阿商户,求助催要拖欠货款。据他们反映,有一也门商人在中国(广州)开设一家贸易公司当中间商,为我国内商户向阿个体商户出口服装等商品,阿商长期拖欠货款,累计金额较大,至今索要无果,使他们蒙受损失。经我处了解,我商户自身防范风险意识不强,在开展贸易业务上存在诸多缺陷:一是没有与进口商签订买卖合同,难以确定买卖双方的直接合同关系;二是货款不由进口商直接向其结算,而是通过中间商转付。中间商告系阿商户不付货款造成其无法向我商户支付;三是不了解进口商户的具体情况;四是欠款时间长,部分商户从2013年起就开始拖欠货款,但我商户警惕性不高,照样发货;五是索要货款的凭据不全,我出口商仅持有出库单和船运公司的运单;六是不熟悉阿对外贸易的相关规定,阿目前要求进口全部采用信用证(L/C)付款方式。由于上述缺陷,我商户难以采用法律途径向阿商户追索货款。
我处提醒广大商户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对外贸易业务上要依法依规经营,手续齐备,避免出现上述缺陷,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