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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司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全国“十三五”采伐限额管理培训班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6-03-15      浏览次数:2558次
  中国林业网3月15日讯 3月2日至5日,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全国“十三五”采伐限额管理培训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文件,规范“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分解,明确“十三五”期间采伐管理政策。来自全国各省、区、市林业厅(局)、东北内蒙古森工(林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林科院、中国林业集团以及国家林业局驻各地专员办、各直属调查规划设计院等57个单位主管采伐工作的处长和相关人员共计103人参加了培训班。资源司(监督办)副司长张松丹出席培训班并讲话,福建省林业厅副厅长王宜美和国家林业局驻福州专员办副巡视员彭华福到培训班指导。
      培训班上,张松丹宣读了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对培训班的批示;回顾了“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审核和审批过程;引导学习了相关文件,特别强调了国务院批准的“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林地上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各地区、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明确了经依法批准占用征收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分析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可能面临的问题,回答了各单位对“十三五”期间采伐管理政策的问题。
      培训班通过专家授课、座谈讨论、交流和答疑解惑等形式,提高了培训人员对“十三五”期间采伐管理政策的准确把握能力,并对各省区市做好“十三五”采伐限额分解,细化“十三五”期间采伐管理政策措施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提升“十三五”期间采伐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