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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家杜马审议通过向俄公民提供远东土地法案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      发布日期:2016-04-26      浏览次数:2546次

     据俄远东发展部网站消息,4月22日,俄国家杜马二读、三读审议通过《关于向俄公民提供远东土地的特点及对相关法律进行修订的联邦法律》。

     根据法案,每名俄公民有权在俄远东联邦区无偿使用最大面积为1公顷的土地,开发利用土地5年后,可免费获得土地所有权或租赁,如所提供土地为林地,则免费使用5年并租赁10年后可获得土地所有权。土地划拨将分阶段进行:初期不适用于远东联邦区全部地区,2016年6月1日起在9个优先城市启动土地划拨工作,10月1日起俄远东居民可获得土地,2017年2月1日起俄联邦任何公民可获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