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规范刺槐能源林和油棕原料林的培育利用活动,提高培育利用水平,实现可持续培育经营,我局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刺槐能源林培育技术指南》(见附件1)和《油棕原料林可持续培育指南》(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造林司。
特此通知。
附件:1.刺槐能源林培育技术指南
2.油棕原料林可持续培育指南
国家林业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