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两项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在本期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公司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公司拟对本次交易方案中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为将募集配套资金拟投入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的资金进行调减,调减后的募集配套资金不再投入该项目项下的铺底流动资金和预备费用,该部分费用将全部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
本次方案调整前后的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以及用途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调整前的拟募集资金(万元) |
调整后的拟募集资金(万元) |
1 |
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 |
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 |
16,000.00 |
11,400.00 |
2 |
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 |
靖宇县海源矿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3 |
销售渠道建设项目 |
速8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34,000.00 |
34,000.00 |
4 |
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 |
吉林森工 |
1,000.00 |
1,000.00 |
合计 |
61,000.00 |
56,400.00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规定,本次方案内容调整为调减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因此,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标的出具了《吉林森工集团速8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饮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7]22040019号)、《吉林森工集团速8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饮品有限公司第五车间1-6月损益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7]22040020号)、《吉林森工集团速8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饮品有限公司扣除第五车间1-6月损益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7]22040018号)、《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7]22040017号)以及《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瑞华阅字【2017】22040003号)。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标的出具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所涉及的吉林森工集团速8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饮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加期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资评报字[2017]第4036号)、《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事宜所涉及的吉林森工集团速8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泉阳饮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加期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资评报字[2017]第4036-1号)以及《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所涉及的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加期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资评报字[2017]第4037号)。
监事会经审议决定批准上述全部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