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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规范行业标委会管理
信息来源:中国吉林森工集团网站      发布日期:2019-01-25      浏览次数:4205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出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对行业标委会的构成、组建、换届、调整和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行业标委会委员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科研机构、检测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代表组成。行业标委会组建应符合的条件包括:标准化业务范围明晰,原则上与现有的标委会业务范围无明显交叉,标准体系框架明确,有较多的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需求,具备符合要求的秘书处承担单位。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有标准化需求但暂不具备组建标委会条件的,可成立标准化工作组,承担行业标准制修订相关工作。标准化工作组成立3年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组织专家评估,具备组建行业标委会条件的,按照规定组建,仍不具备组建条件的,予以撤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立行业标委会考核评估制度,定期考核通报。行业标委会存在未按计划完成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复审任务且无正当理由,行业标准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未按规定履行表决程序、使用和管理工作经费,考核评估不合格,违规使用标委会印章等行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况调整秘书处承担单位或重新组建、撤销标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