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打通在消费、流通、生产各环节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积极开展产销对接,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农畜产品滞销问题,多渠道促进贫困地区旅游服务消费,最大程度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和贫困群众增收带来的不利影响。如,在扩大消费规模方面,将广泛动员党政机关、统一战线、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民营企业等各方力量,积极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参与消费扶贫;在打通流通“瓶颈”方面,将加强贫困地区网络基础设施、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网点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在提升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将通过支持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开展标准化生产、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精准对接等,确保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
《行动方案》强调,要加大消费扶贫工作部门协同力度,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和旅游产业影响的跟踪监测,将消费扶贫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作为考核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加大消费扶贫宣传推介,推动各项政策举措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行动方案》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逐条明确30项具体行动责任分工,整合部门政策、资金、项目资源形成合力,统筹支持贫困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推动消费扶贫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据统计,2019年,东部沿海地区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483亿元,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定点扶贫县农产品154亿元,动员引导其他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超过1000亿元,全社会已经形成“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消费扶贫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