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国家林草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规划院两项基建建设项目开展竣工验收,规划院根据专家的验收意见修改完善了竣工验收材料,并向国家林草局报送了相关请示。
下一步,规划院将严格按照批复文件要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相关项目的固定资产移交和登记工作,并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基建项目投资效益。(田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