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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文化协会关于开展 2020年“全国生态文化村”遴选命名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0-06-10      浏览次数:3469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省级生态文化协会,中国生态文化协会各分会、各位理事:
  自2009年以来,协会秉承“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的宗旨,组织开展了“全国生态文化村”遴选命名活动,截止2019年,已累计命名“全国生态文化村”938个,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对于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培育一批生态文化乡村,在本地区乃至全国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传播和深化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全国生态文化村创建工作始终健康有序持续发展,2020年,我会继续开展“全国生态文化村”遴选命名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根据新修订的《全国生态文化村遴选命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遴选命名活动。请按照《办法》确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推荐。中国生态文化协会秘书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于2020年8月进行初评、复评。遴选结果经抽样实地考察和面向社会公示后进行授牌。
  二、申报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行政村不超过6个,并进行初评排序。往年申报未入选的可以重新申报。
  2、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分别将申报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纸质材料两种方式报送中国生态文化协会秘书处。申报材料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函及《全国生态文化村申报明细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初评结果);
  (2)全国生态文化村申报书(不加照片,需盖公章);
  (3)能反映候选单位特色的照片,数量5-8张,要求高清晰度,JPG格式;
  (4)有条件的候选村可一并上报视频资料(光盘形式)。
  3、报送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由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省级生态文化协会或中国生态文化协会分会统一报送;
  (2)电子邮件中,每个省(区、市)打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内每个村建一个文件夹,并按照初评结果排序,文件夹的名称要规范,即“XX省XX市XX县XX乡XX村申报材料”。
  4、《办法》《全国生态文化村申报书》和《全国生态文化村申报明细表》电子版,请登录www.ceca-china.com“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正式申报书文本需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列入评审范围。
  中国生态文化协会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文化村”遴选命名,属于纯社会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地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组织初评、推荐和申报工作中,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所推荐的候选单位符合《办法》提出的条件和要求,真正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效果。
  联系人:中国生态文化协会秘书处 付佳琳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通东大街8号(100102)
  电 话:010-84789880 传 真:010-84789885
  邮 箱:ceca_beijing@126.com

中国生态文化协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