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书面发函问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森工集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8月27日、28日、3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