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和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合并重整事项取得重要进展,2023年12月5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作出裁定,批准《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计划 (2023年12月5日版)》;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